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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有房屋长期空置,这种情况要交物业费吗?

日期:2022-08-25 21:52:46 浏览量:
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条规定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,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”,因此业主以自己没有实际享受物业服务拒绝承担相应义务不能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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